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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简介

人气: 作者: 某某有限公司 时间:2006-02-17
导读:
 

1.  考试性质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是根据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个《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两种。考试合格者发给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优秀者注明“优秀”字样。
    教育部在1985年批转《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指出:“《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反映了当前国家对高等专业人才外语方面的要求,是我委今后检查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依据”,通知还指出:“重点院校一般应达到基础阶段四级教学要求,非重点院校应达到的级别由各校自定”。“凡执行本大纲的学校,教育部将……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测试”。
    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就是根据上述规定设计的,目的是测量考生是否达到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的教学要求,促进和检查《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从而提高大学英语教学的水平。

2.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机构
2.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设计、组织、管理和实施。考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和委员若干名。考试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均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聘任。
2.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考务组织、考试材料的制作与分发、成绩统计和分析以及其他有关的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通讯地址:上海邮政信箱 30-14
    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 2203 室
    邮政编码: 200030
    电 话: (021)62812756
    传 真: (021)62826622
2.3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北京、上海和武汉分别设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3),分片协助考试委员会工作。各考试中心设主任一名。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的任务是:
    1)向各校提供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
    2)向总主考提供考试成绩的有关统计数据;
    3)会同省(市)总主考处理考试中所出现的问题。

  考试中心(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 外语系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1)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5578
    传 真: (010)62771651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考试中心(二)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2)
    邮政编码: 200030
    电 话: (021)62812759
    传 真: (021)62822634
    分 管: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

  考试中心(三)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 外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3)
    邮政编码: 430072
    电 话: (027)87886790
    传 真: (027)87886790
    分 管: 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重庆。  [Page]


3.  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种,考试时间分开,笔试成绩75分以上(每年的要求会略有不同)才有资格报考口试。

4.  报名、考试时间及收费
    全国四六级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每年3月底、9月底报名;6月、12月或1月考试。但每年时间会略有不同。
    每年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考笔试,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每年6月份第三个星期六考笔试,口试在11月左右;
    收费:四级:8元;六级:16元(由教育部确定,每年收费略有不同) 。

5.  报名地点和考场
    全国各全日制大学、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考场一般设在各报名大学内。

6.  报名资格
    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
    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CET-4或CET-6考试未及格者,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凡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4考试
    凡已取得CET-6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6考试

  注意事项
    已设考点的学校的在校生不得跨校参加考试,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成绩
    对需要补考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主考委托一、二所大学设置专门考点 报名方法
    以学校为单位自愿参加,集体报名
    考试日若考生在外地实习,仍应在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以学校为单位,按 6 位数字编排如下: 学制号(1位) + 年级号(1位) + 考场序号(2位) + 考生序号(2位) 

    必须至少持有大专文凭方可报考,没有通过四级考试不能报考六级。
  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和工作证(或介绍信),参加六级考试的还需要出示四级英语证书。每年一月、六月两次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都与在校大学生一样,考试通过以后国家颁发过级证书。


7.  社会人员如何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广东等部分省禁止社会人员参加)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条件以及所需证件(北京社会考生)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一般每年3月底、9月底报名;6月、12月考试。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名额不限,过时不候。考生可以从所报考的学校得知具体报名时间。关于社会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及所需证件等请看下文。
      报名条件
    凡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在京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具体所需证件如下:
      四级: 
    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国家承认);
    2)身份证;
    3)北京地区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街道办事处所开的待业证明);
    4)两张一寸免冠近照。
      六级:
    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国家承认);
    2)身份证;
    3)北京地区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街道办事处所开的待业证明);
    4)四级证书;
    5)两张一寸免冠近照。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缺一不可!
 
 
   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的社会人员必须是大专毕业或有同等学力水平,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和工作证(或介绍信),参加六级考试的还需要出示四级英语证书。这种考试是为了给社会人员一个与在校生同等的考试机会,每年一月、六月两次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都与在校大学生一样,考试通过以后国家颁发过级证书。根据往年的统计,社会人员参加英语过级考试的通过率大约在25%~30%左右。[Page]
    

8.  成绩查询
8.1 手机点播(查分速度较快)
    中国移动用户:请发送ET4 1234567890(准考证号)或ET6 1234567890(准考证号)到8666 
    中国联通(上海用户):请发送ET4 1234567890(准考证号)或ET6 1234567890(准考证号)到2186 
    中国联通(浙江用户):请发送ET4 1234567890(准考证号)或ET6 1234567890(准考证号)到8186 
    中国联通(其他地区用户):请发送ET4 1234567890(准考证号)或ET6 1234567890(准考证号)到165123
8.2 168声讯台的查分电话为: 16899946(全国统一号码)


9.  大学英语口语考试简介
  大学英语口语考试CET Spoken English Test简称CET——SET,它是用于测试我国大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语交际的能力的考试。如今,英语四、六级考试已经成为求职、毕业的的“必修”考试科目,随着考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又推出的了大学英语口语考试——SET。考试规定的具体事宜如下:
9.1 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对象和报考条件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报考条件是已经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且六级成绩在75分及以上、四级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今后参加口语考试的分数线将会降低,但由于口试教师的数量限制,口试的报考条件只会逐步降低,还不会取消。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和11月举行。目前在全国28个省市设有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考点。尚未设立考点的城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到指定的就近城市考点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9.2 考试形式

  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每场考试都由两名主考主持、3名考生参加,时间为20分钟。考试由3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是“热身”练习,先由每位考生作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目的是使考生进入良好的应考状态,以利发挥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然后,主考对每位考生逐一提问,所提的问题根据每次考试的话题而定,每位考生回答一个问题。时间约5分钟。

  第二部分是考试的重点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用英语进行连贯的口头表达的能力,以及传达信息、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进行辩论等口头交际能力。主考先向每位考生提供文字或图片等形式的提示信息,让考生准备1分钟,然后要求每位考生就所给信息作1分半钟时间的发言,此后,主考要求考生根据发言的内容,就规定的话题进行小组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时间共约10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5分钟。
9.3 考试内容
9.3.1 语言功能

  CET-SET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进行测定。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作为举例列举其中部分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感情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存在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空间描述位置,方向,运动,距离。时间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9.3.2 输入信息[Page]

  CET-SET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如图片、图表、照片等);2.文字提示。

  口语考试成绩与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等: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三个等级:A等、B等和C等。考试成绩为D等者不发给证书。
9.4 评分标准

  A.准确性--指考生的语音、语调及所使用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

  B.语言范围--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

  C.话语的长短--指考生对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

  D.连贯性--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性的发言。

  E.灵活性--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F.适切性--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
9.5 语言功能
    CET-SET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考生需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如:友好往来、相互交流、态度、劝说、感情、存在与否、空间描述、时间、发表意见和看法、争辩。
9.6 标准描述

  5分-语法和词汇基本正确,表达中词汇丰富、语法结构较为复杂,允许有母语口音;能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允许偶尔的停顿;能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总体上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4分-语法和词汇有一定错误但不严重影响交际,词汇较丰富,发音尚可;发言连贯性但较短,组织思维和词语时频繁停顿,有时会影响交际;能积极参与讨论但有时不切题或不能与同组成员直接交流,总体基本适应语境、功能和目的。

  3分-语法和词汇有错误,词汇不够丰富,语法结构较为简单,发音有缺陷;发言简短,经常出现停顿影响交际,但能基本完成任务;不能积极参与讨论,有时无法适应新话题或讨论内容的改变。

  2分---上述各项均较差。

9.7 能力等级标准

  口语考试的评分标准分A、B、C和D4个档次。

  A+(14.5-15分),A(13.5-14.4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12.5-13.4分),B(11-12.4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9.5-10.9分),C(8-9.4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7.9分以下),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考生必须参加考前培训,内容包括: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以及候考室安排;介绍大学口语考试;播放考试过程录像。现在,全国有3个考试中心:北京、上海、武汉。改革后的第一次口语考试已于今年5月开始,为期4天。 

10.  英语四、六级考试作文怎么评分
10.1 评分强调一致性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作文部分不是自由作文,而是有规定命题的作文。对考生写什么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要求,用各种明确的方式如提纲、图表、关键词等加以限制,但提纲常用中文给出,以避免考生将提纲中的文字直接抄录进作文。采用有控制的作文也有利于提高评分的一致性。

  对作文评分影响最大的是评分过程。同一篇作文,不同的阅卷员可能给出不同的分数。只有保证评分的一致性,才能提高作文阅卷的信度。这个一致性包括阅卷员本人的一致性、阅卷员之间的一致性和阅卷点之间的一致性,要采取一定的质量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和滤除阅卷员评分的主观性对分数客观性的影响。

10.2 作文题的评分通常有两种方法 [Page]

  一种是综合法,一种是分析法。分析法是把一篇作文分解为若干要点,如内容、结构、文章连贯性、语法、词汇等,不同的要点也可作不同的加权处理,各要点得分的总和即为全篇得分。综合法是凭阅卷员通读一遍的总体印象打分。综合法的优点是能从总体上把握全文,评卷速度比较快,效率高。

  此外,为了提高阅卷的信度也有采用“两读”的方法,即每篇作文由两名阅卷员各自独立评分,若分数差两档以上,由第三名阅卷员重判。考虑到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规模太大,不可能进行两读,因此,通常采用综合法和“一读”的评分方法,然后根据考生的客观题得分进行调整,尽量减少系统误差。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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